去年大部分城市都處于調控中,“認房”、“認借”的概念被大家廣泛關注。認房和認借如何區分?
一、認房又認借
認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借款人在當地房屋登記系統中,已經有了登記信息,再買房時,該房將被界定為二套房或以上。
認借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買家在銀行征信系統里已經登記有借款買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請借款買房時,將界定該房為二套房或以上。認借指的是看你有幾次借款記錄,而不考慮借款是否還清。
認房又認借款,就是指借款買房時,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借記錄,都將被界定為二套房或以上。
舉例:
1、小明購買了一套房(為小明的首套房),是全款買的,沒有從銀行借款;
2、小明借款買了一套房,借款已經還清了;
3、小明借款買了一套房,目前仍在還房借;
4、小明借款買了一套房,之后又將房子賣掉了。
在認房又認借的政策下,無論小明屬于以上哪種情況,其再次買房,將認定為2套房,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執行。如果小明全款買了一套房,然后賣掉,其名下已無房且從未有借款記錄,則再買房,即認定為首套房。
當然了,在一些認房又認借的城市,上述第1、2、4種情況雖也認定為二套房,但由于其無借款或者借款已經還清,則其再次買房,這套房的首付比例介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之間,即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高,但比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低。在有些認房又認借的城市,上述四種情況,則全部按照二套房首付比例執行。具體要看各個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二、認房不認借
不管購房者有沒有借款記錄,只要購房者證明其名下無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認定;如果購房者名下已經有一套房,則無論是否借款,借款有無還清,再買房,都按照二套房來認定。銀行辦理借款時,不會考慮購房者歷史借款記錄。
三、認借不認房
不以家庭擁有的房屋數量來認定,二套房購買家庭只要還清首套借款,再次借款也將按照首套房認定。
大多數城市公積金借款的住房套數認定是“認借不認房”,住房套數需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查詢和認定。公積金借款,住房套數的認定:
1、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借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借款。
2、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借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借款。
3、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兩筆以上(含兩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借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借款。
另外,個人借款購買的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房子,這些房子是否計入“認房”范圍,其借款是否計入“認借”范圍,要看各個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因此,個人在買房前,要了解城市的政策及政策的解讀。